宣判!武漢男子為了牟利加入“云迅通”“五行幣”等傳銷組織
發布: 2020-10-09 10:38:39 作者: 佚名 來源: 反傳銷快訊
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男子段某某為了謀取非法利益,加入“云迅通”、“五行幣”等傳銷組織,伙同他人以購買虛擬貨幣并持有將可大幅升值為名,大肆“拉人頭”。近日,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以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
經查明,2016年11月份左右,宋密秋(曾用名張健,已判刑)在“云數貿”及其下級傳銷盤口的運行基礎上策劃推出“五行幣”傳銷。
“五行幣”傳銷設置“Y、S、M”三個級別,其中Y級會員入會費是500元,S級會員入會費是2500元,M級會員入會費是5000元,主推方向是發展M級會員,發展會員仍然采用雙軌制模式。
“五行幣”傳銷承諾入會會員在五行幣開網后按照會員級別配置數字貨幣,數字貨幣可以有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,靜態收益是隨著會員發展總量增加,數字貨幣會増值,經過“五進五出”的復投增值后,數字貨幣就可以提現或交易,獲得大量現金。
2016年12月,鄭某琴通過劉玉圣下線于某華的介紹加入“五行幣”傳銷組織,其直接發展了“云訊通”傳銷人員段某某、劉某嬌等人。
2017年初,鄭某琴與段某某等人組建了“五行幣”武漢團隊,并在團隊中擔負指揮、布置、宣傳、協調等職責,負責“五行幣”傳銷在湖北武漢地區及周邊的推廣。
截止案發,武漢團隊發展的會員人數在120人以上,確認段某某發展會員200多人及配送金幣數量超過400枚,經手的入會費105萬元,向上級轉款1183588元。
桂陽縣人民法院認為,段某某伙同他人以購買虛擬貨幣并持有將可大幅升值為名,要求加入者繳納等級數額的費用獲得加入資格,并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,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他人參加,騙取財物,擾亂經濟與社會秩序,情節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。
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,判處段某某有期徒刑1年,緩刑2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,對其違法所得11萬元以及3枚五行幣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
今日新聞頭條
我也說兩句
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








